吃绝户双亲去世后舅舅利用监份侵吞外甥女房产被判赔百万
吃绝户双亲去世后舅舅利用监份侵吞外甥女房产被判赔百万
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孩子无助的情况下,监护人应该尽到保护孩子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利用孩子身上的财产谋取私利。然而,南京一名女孩在父母去世后,舅舅成为其监护人,在监护期间,舅舅与前妻合谋,私自处置女孩名下的房产,导致女孩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近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判决舅舅及其前妻赔偿女孩损失130万元。
2020年5月,小茜的父母被害身亡,此时她还不到16岁。她的舅舅李斌被指定为她的监护人。生前,小茜的父母曾在南京市江宁区购买一套多平方米的房屋,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半年后,李斌以办理贷款需要为由,要求小茜将房屋过户给他,并承诺以后会为她购买另外一套房屋。
2020年12月,李斌、王娟和小茜签署了一份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小茜将房屋以万元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王娟,然而合同完成后王娟从未向小茜支付合同价格。随后,王娟将这套房子作为抵押物与银行和个人共贷款100余万用于个人开销。
2020年9月,南京市检察院对小茜父母被害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期间,南京市两级检察机关帮助小茜申请了司法救助金。然而,江宁检察院在回访时发现小茜不知道自己有获得民政部门发放的孤儿救助金,并且对父母的遗产一无所知,全部由舅舅打理。经过调查,检察机关发现小茜名下的房屋被两次抵押借款,并由李斌自己使用。
2022年年初,南京检察机关为小茜协调法援,代理她进行。由于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小茜和决定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进行。
然而,出现了一个尴尬的问题。由于小茜未成年,如果直接起诉,需要得到监护人李斌的授权,但让李斌授权起诉自己显然不现实。因此,撤销李斌的监护权并重新指定监护人是一个常规的解决路径,但需要较长时间,不利于快速解决小茜财产被侵害的问题。
最终,经过多方讨论,考虑到小茜再过半年多就将年满18周岁,她可以成年后直接委托。因此,决定等待小茜年满18周岁后,由法援提起民事诉讼,得到江宁区检察院的支持。
法援提出,李斌的两笔借款都用于个人生活和经营,与王娟串通一气,恶意侵占小茜的财产。根据该房屋的评估金额为130.3万元,小茜要求法院判令李斌和王娟赔偿损失130万元。
2023年,江宁法院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李斌与王娟在明知小茜未成年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监护人的身份和小茜的信任,以远低于市场价格恶意侵吞小茜名下房产,所获之利以只是用于个人开销,没有用到小茜的学习和生活,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小茜的财产权,因此,一审裁决李斌及其前妻赔偿小茜的损失130万元。
监护人应该尽到义务,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用于私人利益的牟取。如果监护人不能够履行职责,那么必须交由其他权利人代为监护,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监护人应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承担起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同时,法律也应该对监护人违法行为进行惩处,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权益。做好监护人职责,才能够让未成年人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